佛教哲學認為一切事物的形成存在都離不開因緣。一切事物在因緣組合中生成,在因緣中走向衰老,直至滅亡。沒有一樣事物能夠脫離生滅因緣。因此,在事物的三性原理中對因緣形成之性質,稱作“依他性”。依他的“他”指因緣。就是說,任何一種事物都是依靠因緣形成的,沒有不依賴因緣的獨立自性和自由自為之物。想要改變某種事物,就要改變某種事物的因緣。因此,各種事物,各種存在都是相有性空之物。 “相”指因緣所現諸現象,“性”指不依賴因緣的獨立自性。任何事物都沒有自生自滅的獨立自性。因此是萬法性空。萬法的“法”是存在之意。佛教哲學中“法”是一個包羅萬象的概念。“空”只是否定事物的自性,並不否定事物本身。故說: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不懂佛教哲學的人,佛教講空,就以為佛教是虛無主義。虛無主義怎麼會主張因緣規律呢? 《阿毗達摩攝論》中說因具三性:不變性。就是說因具有自然不變的特性,有其因,便會生其果,不為神和人的主觀意識所能改變。這一條排除了上帝造物的可能性;無常性。“常”是永恆不變之意。“無常”是,非永恆,處在剎那變化中的事物。就是說,作為因必須是有為法,無為常法不能作因;具有特殊能量性。就是說,雖然具有上述作因的兩個條件,但不是任何一種因,產生任何一種果,而是同類因,產生同類果。就是說作為因必須具備產生特殊果的特殊基因能量。 因緣的“因”指自身因,即內因,主因,種子,“緣”指助因,條件。如,植物類,種子是因,土壤,濕度,溫度,肥料等是緣。有的時候兩者不分,通稱因緣。因緣分普通因緣和特殊因緣。普通因緣指涵蓋一切事物的普遍因緣規律。是指大至宇宙星球,山河大地,乃至國家社會,思想文化,動物,植物,有機物,無機物,生物,非生物,小至原子,微粒子,凡存在都脫離不了的因緣總規律。特殊因緣是指,有感知功能的有情生命的轉世因緣。將這種生命轉世因緣稱作“轉世十二因緣”。十二因緣是:1,無明,2,行,3,識,4,名色,5,根處,6,觸,7,受,8,愛,9,取,10,有,11,生,12,老死。 十二支的含義: 1.無明。“明”指,智能,睿智。“無明”是指智能混濁不清,愚暗無知和非理情緒影響下的顛倒是非,錯知錯覺等。無明從性質上分為兩種:一是煩惱無明,二是非煩惱無明。煩惱無明是指產生貪,嗔等負面情緒煩惱的根源—--我執;非煩惱無明是破除煩惱障的小乘阿羅漢,大乘八地菩薩都未除的一種智能障礙,即所知障。 在十二因緣支中的第一支—--無明,是煩惱無明。這不是一種簡單的無知,而是一種無始世來,熏染所形成的與正見相對立的一種邪見,即我執與我所執。 2.行。指無明所支配下的善惡行為,作為,造業活動。由於任何生命都有取利取樂,避害避苦的追求,因此,就會產生相應的行為動作,業務活動。為眼前的利樂造惡業,形成了下墮三惡道,轉生畜生,餓鬼,地獄的因緣;為長遠利益造善業,形成了上升人天道,轉生人類和欲界天類;為追求超越苦樂的平淡寂靜的境界,收心修禪定,造不變業,形成轉生色界四禪天和無色界眾生。行支就是造就轉生上述三界的造業行為。 3.識。識就是心識,意識。主張八識說者認為轉世識是八識—--阿蘭耶識,主張六識說者,認為因緣第三支“識”是第六意識。識就是人的具有感知思維功能的智能體。識分官識和心識。官識是五官識,即眼識(視覺),耳識(聽覺),鼻識(嗅覺),舌識(味覺),身識(觸覺)。心識位居五官識之後,故稱第六意識。五官識只限於當前實有境物的直覺經驗,受時空限制。意識不受有無和時空的限制。有意識的生命稱含識和有情眾生。因緣第三支“識”分因位和果位,因位識指與造業行為同在的識,果位識指已入胎的染識,這識是又一輪生命的開始。 4.名色。“名”指有名無形的能量性識體,即,五蘊中受,想,行,識,“受”指感受,“想”指認知功能,“行”包括感情,意志等多種心理行為,“識”指主體意識。在胎兒初期雖無明顯的受,想,行功能,但其種子潛藏在意識中。“色”指,精血形成的可見形色體,即胎中形成的模糊的肉團。這胎兒雛形肉團與先前意識同體同在,故稱“名色”。 5.根處。“根”指六根,即,眼根,耳根,鼻根,舌根,身根,意根。也稱六處。根或處的意思是,六識生成的根源,或者所生之處。眼根,耳根等所指的並非眼,耳等器官,而是指那些具有識,聽等功能的五官神經系統,稱內色。因緣支中的第五支,指的是胎兒的六根器官和神經逐步發育完善的階段。 6.觸。觸即接觸。是指根,境,識三者的接觸。觸分六類,即眼根,眼識與色境接觸;耳根,耳識與聲音接觸;鼻根,鼻識與香臭氣接觸;舌根,舌識與酸甜苦辣等六味接觸;身根,身識與冷暖等觸境接觸;意根,意識與意境諸法接觸。由於根,識,境的接觸才能產生感受經驗。因此,觸是認識事物的第一步。 7.受。受是感受。經過根,識,境的接觸才能引起感受經驗。受分三類,即樂受,苦受,中性受。樂受是舒適喜悅的感覺,苦受是不舒適,不喜歡的感覺,中性受是不苦不樂的中性感覺。共分六根,六識,六境接觸引起的六類感受。 8.愛。愛是觸受引起的喜愛,嚮往,貪戀。愛分三類,即嚮往投生欲界,獲得離苦享樂的欲界愛,一,二,三禪天喜歡喜樂受的色界愛,四禪天及無色界嚮往非苦非樂中性受的無色界愛。或稱欲愛,色愛,無色愛。 9.取。取是由愛引起的獲取,堅持履行,反復實踐活動。取從對象分為四類:一,欲取,即享受五欲。五欲是:美色,美聲,美香,美味,美觸。二,見取,即信仰各種邪教思想,邪惡見解,三,戒行取,即堅持各種不合理的戒禁習俗,守持錯誤的行為規制。四,自我取,即我執,我愛。 10.有。有是有生,即積累再次轉世業因緣,達到完備的業行。 11.生。即是又一次新生。 12.老死。即新生生命,趨於衰老和最後死亡。為甚麼老死合為一支呢?生的結果死是必然的,但生後死前,未必經過衰老階段,嬰兒和青少年階段死亡的並非少見,因此,不把衰老另立一支。 在苦,集,滅,道四聖諦中,十二因緣屬於苦,集二諦。苦是果,集是因。“集”是多種因素總集之意,包括煩惱和業行。在十二因緣支中,1.無明,8.愛,9.取,三支屬於煩惱;2.行,10.有,屬於行業。以上五支屬於集諦,其餘七支屬於苦諦。經中又將十二因緣分為四支,引生支,被引生支,促成支,已成支。無明,行,識三支為引生支,即無明與業行對識進行污染,引生染識。名色,根處,觸,受四支為被引生支,愛,取,有三支為三支促成支,即促成新的一輪轉世,生支,老死支是已成支。在前面引生,促成諸支具備的情況下,生死已成為不可扭轉的定局。十二因緣因果鏈,前前是因,後後是果,前因後果,因果相連,循環無始無終。 自無明至老死的一輪循環,平常需要經過三生。從無明,行,到染識投胎屬前世。不言而喻,這一階段省略了生,老及觸,受,愛,取,有諸支。從識投胎,經過名色,根處的胎中發育,出生後經過觸,受,愛,取,有至老死屬今世。第11支生,第12老死屬於後世。在這生支前省略了投胎發育諸支,從生到死中間省略了觸,受,愛,取諸支。以上是入世因緣。出世因緣就是用無二智慧破除無明煩惱,停止造入世諸業。若無業行,即使煩惱未除,也不會墮入世海。 文:多識仁波切
圖:多識仁波切 (攝於上海師範大學講座) 攝:義喜拉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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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學日誌正知、正見是走向證悟之道,是行駛菩提大船不可或缺的指南針;在網域佛海中,高僧大德的佛法甘露,是茫茫大海的燈塔,是我們成佛渡眾的入門基石。 歷史檔案
October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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