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習慣上,“佛法”是指佛的教言和佛典佛書,語言、文字形式的,這類佛法只是一種理解真佛法的輔助手段。真正的佛法是指人的智慧覺悟和思想行為。當佛的教導變成了你的智慧、你的精神,變成你的思想行為時,佛法才對你起了作用,否則始終是兩張皮。 “法性”是指人和事物的本質規律。因此這類權宜之法、文字般若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後,就可以拋棄,就像過江到彼岸後拋棄船筏一樣。但有些人片面地理解“不應取法”和“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”之語,以為佛法無用,輕視經教,在沒有過河之前就想拋棄船筏,豈不可笑。破對佛法的執著,並不否定佛法。 理法和事法應分清,事法講的是善惡、報應、品德修養應一一按佛法來執行。從理諦上來講是放棄對以上的執著。從事諦來講要立,從理諦來講要破,這也是佛法最難理解的地方,也是常發生歧義的問題。有人只知道破,不知道立;有人只知道立,不知道破,就是犯了片面性的錯誤。思想上應該是有破有立。 不執著立,也不執著破,這才是“中觀”。 文:多識仁波切 Kalachakra 2017 at Bodhgaya
Photo by Sonam Zoks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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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學日誌正知、正見是走向證悟之道,是行駛菩提大船不可或缺的指南針;在網域佛海中,高僧大德的佛法甘露,是茫茫大海的燈塔,是我們成佛渡眾的入門基石。 歷史檔案
October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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