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教三寶原理解說》
法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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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佛經中出現的“法”這個詞,要根據具體情境具體地理解,不能光憑辭典的解釋。辭典中的詞是死的,語言環境中的詞是活的。佛法若無傳承,光靠經典和辭典對經義永遠也得不到正確的理解。
就以這“法”字為例,“諸法性空”的“法”是指事物、存在;“八萬四千法”的“法”指教理和方法;三寶中“法寶”的“法”是指思想和智慧的精神境界。如果不掌握每個詞的各種含義和對境具體用法,怎能算掌握“聲明”?不掌握“聲明”就不能說“懂佛經”。 但真正想掌握佛法的人,卻需要有嚴格的治學態度和一絲不苟地精讀細研的精神,不能浮光掠影。 佛法也稱聖人之道和正人君子之道,正如喜饒嘉措大師說的:“佛法具有‘高尚’和‘正確’的雙重含義。” 佛法從性質上分,有屬於教育手段的“教法”和屬於思想境界、意識形態的“悟行”兩種。前一種是正確解釋萬物之理和解脫之道的佛法經典及其解說理論;後一種是指如法修斷所獲功德和認識破斷、智慧的功能,簡而言之就是滅諦和道諦。比如背誦數學教材的原理、計算公式,是“教法”。通過學習數學,所產生的計算能力才是“悟法”或“悟行智慧”。悟行離不開教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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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頓《佛教史》中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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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寶性論》中說:凡對佛法解說的論著符合以下三個條件者,可按佛經對待。
這三個條件是:1.立論完全符合佛法的原則;2.信念純真、思想未受邪說影響者所作;3.內容合乎出世解脫目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