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佛教善惡的標準是什麼?
從善惡的概念界定講,導致快樂的思想行為為善,導致苦難的思想行為為惡。
從思想感情來說,貪心,嗔恨心,不分善惡的無明心,我執、法執等邪見,嫉妒心,傲慢,自私等屬於惡;無貪心、無嗔恨心、無無明邪見、知羞恥心、平等心、慈悲心、自知自律心、尊敬愛護眾生心等都屬於善心。
從行為方面講,殺生、盜竊、淫亂、說謊、挑撥離間、惡言傷人、撥弄是非等違犯道德和法律,危害社會和眾生的一切行為都屬於惡行;不殺生、不偷盜等十善行,遵守道德、法律,做有利於社會安定、繁榮、昌盛、眾生幸福快樂的一切行為都屬善行。
小乘和大乘佛教在善惡的標準方面有所不同:小乘認為,不傷害別人的行為為善行為;大乘則認為不傷害眾生並不等於有利於眾生,善的標準應該是有利於眾生,使一切眾生得到幸福和快樂。
從思想感情來說,貪心,嗔恨心,不分善惡的無明心,我執、法執等邪見,嫉妒心,傲慢,自私等屬於惡;無貪心、無嗔恨心、無無明邪見、知羞恥心、平等心、慈悲心、自知自律心、尊敬愛護眾生心等都屬於善心。
從行為方面講,殺生、盜竊、淫亂、說謊、挑撥離間、惡言傷人、撥弄是非等違犯道德和法律,危害社會和眾生的一切行為都屬於惡行;不殺生、不偷盜等十善行,遵守道德、法律,做有利於社會安定、繁榮、昌盛、眾生幸福快樂的一切行為都屬善行。
小乘和大乘佛教在善惡的標準方面有所不同:小乘認為,不傷害別人的行為為善行為;大乘則認為不傷害眾生並不等於有利於眾生,善的標準應該是有利於眾生,使一切眾生得到幸福和快樂。